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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4家区直单位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8 16:03:41

20181125日,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孙秀春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反映了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扶贫资金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十个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度肯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一致认为,审计工作成绩突出,审计整改措施得力,审计整改效果显著。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3个特点:

一、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2017下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自治区政府主席齐扎拉等领导先后多次对审计上报的专项报告、信息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2018109日,齐扎拉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二、自治区人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审计成果应用

今年,自治区人大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首次安排4家区直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要求对未整改到位和屡审屡犯的问题进行重点报告。会上,自治区人大主任洛桑江村特别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形成人大和审计的监督合力,推动和提高政府各级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性。自治区人大这一创新做法,推动建立健全了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审计整改落实不力屡审屡犯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成果应用效果。

三、各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与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待问题不逃避、不回避,主动认领问题,对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截至20189月底,各责任单位上缴财政收入6.85亿元,收回存量资金9.17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281.27万元,调账处理资金3.72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6项,整改落实率达到88%,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