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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号公告:拉萨市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3 20:35:29

2019年8月23日公告)

(总第0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8月至11月,自治区审计厅对拉萨市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拉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25亿元,支出282.06亿元,年终结余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74亿元,支出69.25亿元,年终结余0.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亿元,支出1.1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39亿元,支出15.9亿元,年终结余11.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拉萨市2017年度决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2017年,拉萨市财政局未按规定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二是未按规定实行项目库管理,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2.预算编制不细化。2017年,拉萨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本级代编预算43.11亿元,占本级年初预算的61%。

3.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比例较低。2017年度,拉萨市本级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仅占全年政府采购资金的7.37%。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向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资金。2017年,拉萨市财政局以奖励资金等名义违规向非本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拨付财政资金1010.68万元。

2.无预算支出3000万元。2017年12月,拉萨市财政局无预算支出相关企业2018年运营补贴3000万元。

3.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到位。至2018年8月底,拉萨市财政局基建专户有澎波灌区等176个2015年以前的基建项目资金15.61亿元未及时拨付,其中建筑节能项目涉及资金8.03亿元。

4.年度预算执行不平衡。拉萨市财政局2017年10月后追加预算指标额占全年预算的18.86%,其中12月份下达指标额占全年的12.83%。

5.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2017年度,拉萨市财政局违规向91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4.19亿元。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未严格落实媒体公告制度。2017年,拉萨市政府采购办未按规定将15批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和当年市本级162个政府采购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未编制询价通知书,且询价小组中无询价专家。抽查的10个询价政府采购项目中,有9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询价通知书,有8个采购项目询价小组组成中均没有相关的询价专家。

3.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至2018年8月31日,拉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未按规定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仅在2016年按照区财政厅采购办统一要求对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问题,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预算支出,减少追加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对向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资金、无预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到位和年度预算执行不平衡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支出均衡性,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未严格落实媒体公告制度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公告制度;对未编制询价通知书的问题,要求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询价采购行为;对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问题,要求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依法定期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等。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建议:拉萨市人民政府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拉萨市人民政府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