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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总结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7 13:26:25

2019年,审计厅在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厅党组每年年末就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综合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及具体举措,并将其作为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事项之一,组织各地市审计机关及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认真研究讨论,从源头上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年初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9年,我厅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内容,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已开展审计项目43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该办法的制定对我区公共资金实行“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发挥积极保障作用。二是推动建立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为弥补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制度的空白,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全力推动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按照《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清理结果。同时,按照区人大、区司法厅的要求,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的建设性作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事项,都按照规定范围充分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集体讨论和决定情况如实记录归档备查。二是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全面系统地征集和听取区人大、政协,以及区党委办、政府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编入计划项目备选库,不断加大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三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开展法律顾问工作,2019年我厅签约1家律师事务所,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事项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咨询服务。2019年,对我厅对外经济事项合同(协议)出具4份法律意见书。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工作需要,委派定向培养的审计厅公职律师跟班办案,2019年,实习公职律师对我厅对外经济事项合同(协议)出具3份法律意见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等衔接机制。在与区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厅、国税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参与制订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建立完善巡视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2019年,已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及扶贫领域问题23件。二是严格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深化复核审理工作,加大审计质量检查力度,严格评选优秀审计项目,进一步严格法定程序和现场管理,切实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和审计处理等行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扶贫、污染防治、环境资源等专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制订及工作实施中明确提出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要求,坚持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准确务实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审计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今年分两次共组织9名新进初任人员参加区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时更换25名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证,实现了我厅所有审计干部持证上岗、依法履职。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审计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的法律依据、范围和审计组成员,并在审计现场张贴《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其中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在审计项目计划确定之日起7日内告知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企业。实施审计过程中,通过编制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形式,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确保审计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实现审计决定等审计结果文书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全面加强内部廉政监督。厅党组年初主持召开全区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纪检联络员定期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党支部执行党的纪律和部门主要领导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现全程监督、不留死角。同时通过开展审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务实担当。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据宪法法律规定,2019年9月,受区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四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截至目前,我厅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规用权、违反程序、履职不到位造成投诉、检举及追责等的情形。也未发生任何一起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处理处罚不当引发的变更、撤销审计决定的情形,我厅依然保持政府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的记录。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审计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公共信箱,畅通接受监督、举报、信访渠道。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解释,及时办理信访案。2019共受理1起信访案,办结2起信访案(其中1起为积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5个项目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已成为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厅正着力推动审计对象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确保审计结果有效整改落实。

七、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厅党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立足审计实际开展法治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审计署、区党校、区司法厅等有关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三是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在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审计指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践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四根据审计业务需求,审计文化书屋配备了专用书架、阅览桌和办公桌等硬件设施,不断更新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创造良好学习环境。五是以机关门户网站、《西藏审计》、微信群及LED电子屏和审计文化书屋与法制宣传阵地等为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及宣传阵地建设,全年推送60多条法治宣传主题标语、《西藏审计》刊登法治理论及学习体会20余篇,同时还开展了网上法治知识答题、法治征文、观看法庭庭审、观看法治视频等活动。六是结合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重要节点,如“10·17”扶贫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七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宣传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宣传审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通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精准扶贫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党和国家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使每名审计人员成为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者和宣传者。八是将法治宣传工作与驻村工作、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密切配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丰富审计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内容,增强普法宣传效果。驻村工作队积极配合当地普法办和村(居)两委班子,从村民中选拔一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宣讲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人员为重点对象,培养“法律明白人”,努力为村(居)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法治宣传队伍。

八、强化考核督查

一是按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19年3月,按规定向审计署、区司法厅报送《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将报告全文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部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每年年末对厅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年度各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以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等级挂钩。三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法治工作指导。按照《市(地)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向审计厅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2019年3月4日组织七地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厅党组作了述职报告。10月审计厅派出检查组,抽查下级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及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单位,并下达检查通报,引导全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