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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号:阿里地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3 17:53:03

 

2020 5 13日公告

(总第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9月至10月,自治区审计厅对阿里地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阿里地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7亿元,支出90.75亿元,年终结余10.9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亿元,支出1.13亿元,年终结余4874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9亿元,支出9.94亿元,年终结余2.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1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阿里地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 2018年,预算编制不细化。地区财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18.64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而由财政局代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2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全额代编,涉及资金5205.1万元。

2. 2018年编制的2018年至2020中期财政规划,不符合自治区相关规定。

3. 2017年、2018年,部分预算项目固化。阿里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连续两年申报同一预算项目,且每年都有50%以上比例的结转资金,涉及资金210.4万元。

4. 2018年,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全部在执行中追加,涉及资金1.09亿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1. 2018年,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亿元。

2. 截至2018年底,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32个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资金5.71亿元。二是地区安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8家共383个当年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4.25亿元。

3. 2018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地区本级预算28家单位11、12月份项目资金支出占全年项目资金支出总额的30%以上,涉及资金4.18亿元。

4. 截至20198月底,地区财政专户及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滞留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5589.8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5. 2018年,政府采购标识管理不到位。地区本级共有58个采购项目未按规定作出政府采购标识,涉及资金1.73亿元。

(三)国库、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方面

1. 截至20198月底,借垫款清理力度不足。2.54亿元借垫款未及时清理收回。

2. 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不到位,2018年有32家单位将单位零余额资金违规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资金1063.61万元。

(四)存量资金清理和管理方面

已收回的存量资金1078.77万元未按规定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预算绩效跟踪力度不足;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未按规定公开。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执行进度不到位和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政府采购标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标识管理工作;对借垫款清理力度不足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借垫资金的清理回收工作力度;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财政授权支付行为;对已收回的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在两年内使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盘活力度;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财政绩效跟踪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地区行政公署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