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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5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3 19:51:35

2020513日公告)

(总第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3月至5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68612.47万元,当年决算支出35467.7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53106.21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19961.4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 2018年,年初预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未细化,涉及金额44 894万元。

        2. 2018年,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实际支出仅占当年预算的41%,执行率偏低。

  3. 截至20193月,“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存款专户存有历年基建资金利息收入159.0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财政资金清理盘活方面

截至2018年底,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07.52万元(含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886.95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截至2018年底,应缴未缴公有住房租金52.15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

截至2018年底,未及时清理挂账三年以上往来款41.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细化和执行进度缓慢问题,要求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和年初预算到位率;对未及时上缴历年基建资金利息收入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至自治区财政厅;对未统筹盘活存量资金问题,要求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对应缴未缴公有住房租金问题,要求上缴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资金进行清理、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发改委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发改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