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公告)
(总第0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10月至11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交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4019.11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560.2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58.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交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 2018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053.52万元。
2. 2018年,预算编报不够细化,涉及资金45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
截至2019年10月底,办公楼及捐赠的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三)其他方面
2018年,存在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完整性;对少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将少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财务收支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交管局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交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