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公告)
(总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23日至4月30日,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31108.43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6117.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90.8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2019年,“西藏农牧杂志”和“学会协会”两个项目预算,未考虑实际需要和上年执行情况,直接采用上年预算金额编报,导致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资金35万元。
2.2019年,“资本性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支出占预算指标总额比例超过95%,涉及金额9186.41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1. 2019年,“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运行监测”等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资金221.82万元。
2.2019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类经济科目指标资金存在借用或混用的现象,涉及资金2321.01万元。
3.2019年,违规从机构改革划转经费中列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75万元。
4.2019年,“全区农牧视频系统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资金116.6万元。
5.2019年,未按规定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8.57万元上缴国库,从中坐支16.16万元,年末尚余55.88万元(含年初余额)。
(三)预算资金绩效方面
截至2020年4月24日,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存量资金,涉及金额443.06万元。
(四)决算草案方面
1.2019年,决算收入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77.17万元。
2.2019年,决算报表数据大于账面实际支出数,涉及资金13.18万元。
(五)其他问题
1.2019年,违规提取和使用大额现金共16笔,涉及资金205.62万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厅除基本户和零余额户以外,另设有3个专户未及时清理,余额2512.96万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2年以上其他应收款12.49万元。
4.国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不到位,形成账外资产。一是原区农牧厅农牧业特色产品处置收入共计43013元,未计入单位账簿。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4月23日上缴国库。二是区农业农村厅计财处资料室内存有161件物品未计入单位账簿。三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原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移交给原区农牧厅的96件物资未计入单位账簿。
5.2019年,应收未收租金共计49.08万元。审计指出后,已收回并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细化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合理编制预算;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指标用途,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加快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严格依法采购,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对预算资金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决算草案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其他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依法合规开设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规范预算编制,实现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加强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农业农村厅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