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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4 12:52:28


西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我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函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审计基础

2021年,我厅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计划、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力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厅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我厅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既抓关键少数,又抓全员覆盖,厅领导带领各处室负责同志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此基础上,邀请区党委党校政法部唐小民副教授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和7个地市审计局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要求审计厅各处室、各地市审计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必学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审计系统落地生根,夯实依法审计的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署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改进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效率,已组织完成审计项目45个,查出问题金额1314.97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5件,上报要情、专题报告、信息23篇,在促进自治区党委、政府令行禁止,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藏,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区党委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领导。起草了《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地)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地)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拟提交区党委审计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

二是健全厅内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机关运行管理规范化。修订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定合同合法性审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修订稿),加强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业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修订全区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数据管理,规范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促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四是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会同区政府国资委、区党委巡视办起草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强化信息沟通,扩大资源共享,促进成果运用,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其中,与国资委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已印发,审计与巡视巡察协作配合的机制已经审计厅党组会和区党委巡视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待区党委巡视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报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联合印发。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事项,都按照规定范围充分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集体讨论和决定情况如实记录归档备查。重要制度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出台前,充分听取法规处、审理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是注重发挥专家论证在决策中的作用。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全面系统地征集和听取自治区人大、政协,以及自治区党委办、政府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编入计划项目备选库,不断加大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

三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续聘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合同协议16份,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以及处理涉法涉诉等法律事务时,听取法规处或法律顾问的意见,法规处负责人、公职律师列席相关会议。

五、扎紧笼子,强化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梳理编制审计厅行政执法职权清单及依据,切实做到审计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规范化。

二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15年以来我厅印发的100项制度归集整理,印发各处室学习,督促各处室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实行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审理相分离,构建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审计结论性文书的法制审核,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按照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协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事项。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通过审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16个项目审计结果,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公共信箱,畅通接受监督、举报、信访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六、强化法治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厅党组率先垂范,围绕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区党委九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以及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

二是以机关门户网站、微信群及LED电子屏和审计文化书屋等为载体,通过观看专题讲座、开展专题宣传、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结合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重要节点,开展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30余个专项普法宣传,并组织开展网上学法、线上答题、宪法宣誓等活动,上报普法简报或报告5篇。

三是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在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审计指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审计。

四是组织法治培训。面向自治区审计系统组织法治培训2次,选派20人次参加审计署、区司法厅等有关单位举办的法治培训班。

五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宣传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宣传普及审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党和国家政策法规。

六是将法治宣传工作与驻村工作、支部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丰富审计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内容,增强普法宣传效果。驻村工作队积极配合当地普法办和村两委班子,培养法律明白人,努力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法治宣传队伍。

七是将法治宣传与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工作,为切实加强一把手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厅长为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厅党组中心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经常听取法规处及其分管领导法治工作汇报,亲自审改法治相关文稿,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工作要点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均经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是细化目标责任。制定《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法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分解至分管厅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开展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以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挂钩,确保厅机关各项法治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按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规定向审计署、区司法厅报送《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将报告全文在门户网站公开。

五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法治工作督查指导。审计厅派出检查组,抽查林芝和昌都两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六是强化经费保障。我厅每年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对法治宣传、培训、检查等费用实报实销,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2021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但对照依法治藏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依法审计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审计法治宣传方式不够多样。今后,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强化依法审计制度建设,切实满足新形势下审计发展需要;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培训贯穿到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范围,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