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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3 18:24:57

2018年,审计厅在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意见》)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审计、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8年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超前谋划,统一思想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有机整体,厅党组每年年末就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综合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及具体举措,并将其作为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事项之一,组织各地市审计机关及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充分交流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从源头上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落实。2018年3月,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审计机关扎实推进2018年度重点工作的意见》,把“加强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单列作为一个专章,对严格依法文明审计、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严禁参与各类议事机构、厚植职业荣誉感、强化廉洁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落实部门和单位。同时,将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印发《全区审计机关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与普法工作要点》,从“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明确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区审计机关法治工作绘制了“施工图”,画出了重点线。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18年,我厅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政策贯彻落实、公共资金绩效、民生改善、权力运行等内容,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已开展审计项目36个,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65篇,上报审计要情10篇,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事项34件,促进增收节支1.89亿元。

(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在2016年至2017年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梳理编制、修改完善,并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依法公开审计厅权责清单及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2018年10月,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对9项权责清单逐项核实,及时形成《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政府服务网权责事项清单审查修改情况的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到审计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政务公开常态化。

(三)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落实落地。2018年,区住建厅依据我厅移送的问题线索,对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用平台中予以公布,审计结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有效落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一是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机制。2018年,我厅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上报自治区党委审定,但由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仍然处于起步和全面推开阶段,缺乏成熟的经验和系统评价体系,我区暂未印发执行。二是积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于2018年3月印发全区执行,为实现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推动建立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为弥补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制度的空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全力推动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严格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认真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清理结果。同时,按照区人大、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求,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办法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参谋和建设性作用。五是做好立法建议工作。为建立健全符合西藏实际的审计监督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向自治区人大提出建议,把《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西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列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化(2018—2022)》,推动完善我区审计监督法规体系。

(二)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一是以全面实现审计业务及机关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动态、开放、发展的观点和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2016年至2018年间我厅共清理并修订完善制度77项,其中2018年13项,实现了机关管理与运行制度全覆盖。二是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硬约束,提升机关管理水平,2018年4月至6月厅党组在厅机关集中开展以“学制度、强管理、促规范、提绩效”为主题的强化学习、执行制度活动,有力促进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审计项目计划制定、重大问题线索查处、审计项目报告审定、审计结果对外公告,以及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出台内部管理制度及重要审计事项指导意见、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人事任免等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事项,都按照规定范围充分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厅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集体讨论和决定情况如实记录归档备查。

(二)注重发挥专家论证在决策中的作用。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全面系统征集和听取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区财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纳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精准扶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盯政策执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改善民生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揭露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产管理规范合法、民生改善持续推动,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作用。

(三)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紧密结合审计机关和审计监督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并签约3名专业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事项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已对我厅重要文件制订、对外经济事项合同(协议)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了9份法律意见书。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工作需要,委派定向培养的审计厅首位公职律师跟班办案、出庭见习等挂靠实习,即将期满返岗。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等衔接机制。在2016年至2017年先后与区纪委监委、检察院等五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2018年参与制订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建立完善巡视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聚焦三大攻坚战,全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探头”和“利剑”作用。截至2018年11月末,已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及事项34件。

(二)严格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一是通过修订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检查审计质量控制、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创设《审计法制与审理工作动态》等多种方法途径,严格法定程序和现场管理,切实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和审计处理等行为。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始终保持审计监督的客观独立性,坚决退出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所有管理活动及议事协调机构。截至目前,除了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的脱贫攻坚、实施河(湖)长制、自治区公务员申诉委员会成员单位外,我厅已退出全部议事协调机构。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扶贫、污染防治、环境资源等专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制订及工作实施中明确提出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要求,坚持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准确务实提出意见建议,鼓励担当作为,做到不扣帽子、不揪辫子、不打棍子,推动形成良好干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四是强化审计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及培训,组织9名新进初任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时更换25名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证,实现了我厅所有审计干部持证上岗、依法履职。

(三)创新审计监督方式。坚持科技强审,抢占审计事业发展制高点,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效率和覆盖面。一是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区推进大数据审计做出了总体部署,力争用3年时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依托审计署部署的“金审工程”三期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西藏审计数据中心和机房建设项目,为推进大数据审计夯实硬件基础。三是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在10月初由厅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前往上海、天津等地学习取经,初步组建大数据分析和实务操作团队;全年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审计干部计算机培训,参加培训及考试人员达到78人次,特别是依托南京审计干部学院优质教学资源,选派60名业务骨干参加为期2个月的计算机培训班,为我区推进大数据审计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落实《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工作岗位职责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风险防控措施》《中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及文件要求,强化风险管控、严格约束监督,实现审计监督依法、文明。截至目前,我厅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规用权、违反程序、履职不到位造成投诉、检举、举报及追责等情形。也未发生任何一起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处理处罚不当引发的变更、撤销审计决定情形,我厅依然保持政府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的记录。

(二)强化审计执法全过程监督。一是结合审计人员经常被“围猎”,审计监督仍然是廉政防控高危行业的特点,2018年8月向全区审计机关印发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释义,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重申严肃追责态度和决心,保障审计工作的客观独立性;二是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执法岗位职责及过错追究办法》,紧盯审计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审前廉政谈话、审中教育提醒、审后总结回访,以及信访举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审计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和盲区,保证审计人员依法文明公正有效履职,审计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的检验。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一是依据宪法法律规定,2018年7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1月下旬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除了2017年承办的1件建议及提案外,今年未收到需要承办的建议及提案。

(四)切实加强自身监督。一是2018年4月,厅党组主持召开全区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安排部署在前、警示教育在前、提醒谈话在前。二是建立健全党支部纪检联络员制度,定期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党支部执行党的纪律和部门主要领导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现全程监督、不留死角。三是紧密结合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审计厅工作人员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用餐缴纳伙食费的通知》和《审计厅工作人员因公离开拉萨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四是扎实开展审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员对昌都市和那曲地区审计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计机关领导清正廉洁、务实担当。

(五)不断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通过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公共信箱,畅通接受监督、举报、信访渠道。二是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信息资产管理和网络管理规定》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外公布(发布)审计工作动态及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实现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研究制定《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审计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今年11月对审计厅门户网站相关专栏进行整合优化和改版,加大信息更新力度,防止形成“僵尸网站”“睡眠网站”。

(六)全面推进审计结果依法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断推动提升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18年,先后2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14个项目审计结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已成为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厅着力推动审计对象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确保审计结果有效整改落实。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干部崇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中心理论组(扩大)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全年共组织12次学习法律会议,内容涉及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向区直工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报送10余份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制宣传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宣传普及审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通过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精准扶贫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党和国家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使每名审计人员成为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者、宣传者、普及者、讲解者。二是以机关门户网站、《西藏审计》、微信群及LED电子屏和审计文化书屋与法制宣传阵地等为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及宣传阵地建设,全年推送100条法治宣传主题标语、《西藏审计》刊登法治理论及学习体会20余篇,审计文化书屋及法宣阵地被区普法办作为创新做法推送《法制西藏》微信平台推广借鉴。三是继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培养方式,全年选派40余人参加审计署、区党校、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审计干部依法审计能力有了大幅提升。四是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审计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2018年度审计厅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三)注重审计实践,提高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在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审计指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践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揭示问题、推动改革、助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购买《财经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指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事项审计操作指南》等政策汇编及操作指引1200余册,促进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管理能力。二是在审计过程中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针对发现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及人员提高法治意识,改善审计监督环境,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和效果。同时,注重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为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发挥建设性作用。比如,林拉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审计中,全面与区交通厅沟通协调,揭露并堵塞我区交通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督盲点。

八、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纲要落实情况报告。2018年3月,按规定向审计署、区政府法制办报送《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将报告全文在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按照要求,认真梳理《纲要实施意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并及时总结报送有关部门。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机关各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按照《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部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审计厅网络安全规章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办法》等要求,每年年末对厅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以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等级挂钩,不断推动审计业务及机关管理提质增效。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由厅机关党委、法规处和信息中心牵头,对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教育、计划执行进度、业务质量控制、对外发布信息等情况进行持续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有效完成。全年厅机关党委开展6次检查并向党组提交相关检查结果报告;法规处完成全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上报党组审定的同时,向全区审计机关通报发现的项目档案管理及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市(地)审计机关的领导,2018年3月,研究出台了《市(地)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向审计厅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办法(试行)》,2019年3月4日审计厅党组组织七市(地)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厅党组作了述职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三)加强理论及调查研究。坚持从西藏审计实际出发,为审计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2018年初印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做好2018年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围绕西藏审计发展、防范审计廉政风险、推进审计全覆盖、精准扶贫脱贫等研究课题,明确部署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课题调研任务,形成《西藏审计发展调查研究报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报告》等3个研究成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审计厅在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纲要实施意见》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严格依法审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照《纲要实施意见》关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在揭示反映问题时,要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开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