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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0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3 20:42:09

2020513日公告)

(总第0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3月至5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林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5298.49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0709.01万元,结余分配1543.85万元(下属差额事业单位),年末结转结余3045.6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林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循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 2018年,未按规定将国家林业局拨付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经费、花博会展览经费等收入772.6万元编入决算,导致当年决算收入编报不完整。

2. 2018年,财务账面支出与决算报表数据不一致,决算报表比财务账面支出数少335.21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调整方面

1. 2018年,在林业防灾减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276.91万元。

2. 截至2018年底,因资金下达时间晚、年底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等原因导致13个项目资金未拨付,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053.42万元。

3. 2018年,未及时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商品房租金等非税收入共计27380.68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区林草局于2019315日将森林植被恢复费27251.57万元和利息收入75.17万元上缴自治区国库。于2019416日,将房租收入70%部分121.85万元上缴自治区国库。

4.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超预算支出70.89万元。

5. 2018年,无预算列支“高海拔生态搬迁”“昌都市林业中心苗圃改扩建”等项目支出共计241.73万元。

(三)财政资金清理盘活方面

截至2018年底,实有资金账户中存有2年以上存量资金1715.8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盘活。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截至20195月,超编使用的2辆公车、18846.05㎡的房产和价值82.64万元的设备均未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账。

(五)财务管理方面

1. 截至2018年底,公务卡开卡人员92人中仅有38人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公务卡使用率较低。

2. 2018年,将收到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等15个项目资金以全额列支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不规范。

3. 截至2018年底,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2年以上应收账款809.29万元。

4. 2018年,单笔资金超过1000元的现金支出148426.55万元,截至20193月库存现金数额过大且短款0.09万元。

5. 20135月,违规设置“森林植被恢复费”过渡资金账户,截至2018年底,未进行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据实编报财务报表,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强化基本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控制预算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杜绝无预算列支行为;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报自治区财政厅对存量资金进行统筹盘活;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按照规定尽快处置超编车辆,将未入账资产尽快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按实际发生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对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及时进行清理、结算,杜绝大额支付现金行为;对设置“森林植被恢复费”过渡资金账户问题,要求商自治区财政厅依法合规办理该账户有关事项,保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全并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加强预决算管理和财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单位和个人借款的清理及追偿工作;定期对单位所属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制度,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