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公告)
(总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4月至5月,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区住建厅)负责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第三期周转房项目(以下简称区直第三期周转房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区直第三期周转房项目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占地面积约149.6亩,共建设周转房2373套,建筑总面积25.52万平方米,项目划分为A区1至5号楼、A区6号楼、B区三部分分阶段实施。区住建厅成立了区直第三期周转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94 908.22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从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中下达区直第三期周转房项目建设资金86 221.64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直第三期周转房项目账面累计完成投资86 270.73万元(含预提费941.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厅作为该项目建设主管单位,积极组织实施,保证该项目得以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区住建厅在项目建设中基本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审计也发现,区住建厅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招投标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1.违规提前开标及签订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招标方式不合规。
5.合同签订不规范。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符合规定。
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建设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违规发放补助9.78万元。
2.招标人未支付应承担的工程交易服务费2.35万元。
3.违规报销费用11.61万元。
4.违规提高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
5.未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涉及金额858.8万元。
6.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内容不完整。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违法发包工程,涉及金额4623.13万元。
2.未对暂估价项目进行单价确认,涉及金额6.15万元。
3.部分工程存在外观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
4.多家参建单位拒绝提供相关重要资料。
5.违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28.38万元。
(四)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初步设计未经批复便组织招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3.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并及时修订相关文件中设置的限制、排斥性条款;对建设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工程质量、项目资金及参建单位的管理;对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投标前置审批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加强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性,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加强工程管理、提升建设单位管理水平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建厅已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住建厅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