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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6号公告: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17:01:35

(2021年3月31日公告)

(总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和7地市及有关县的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资金6.07亿元,支出2.29亿元,结余3.78亿元;接受捐赠和采购各类物资915.81万件,使用各类物资558.40万元,结余357.41万件。

)专项再贷款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人行拉萨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西藏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情况,批准农行西藏分行等3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向6家企业发放专项再贷款87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各地市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了我区应急防控资金物资的及时保障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审计也发现,我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定向捐赠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0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专户结存定向捐赠资金1513.18万元

2.未及时公开捐赠信息。阿里地区噶尔县疫情防控组未按规定公布捐赠款物信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综合报告。对定向捐赠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要求自治区慈善总会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第一时间将捐赠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防止捐赠款物积压,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加强捐赠机构和款物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组织整改完毕,具体整改结果由上述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