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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号公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0 16:40:39

2022420日公告)

(总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3月至5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9777.66万元,当年决算支出15185.0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4592.6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国资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区政府国资委存在预算管理和执行、财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经费支出账面数为14900.3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14970.69万元,相差70.3万元。

2.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全年预算数为28512.4万元,其中24110.53万元(不含人员增资等正常追加经费)为年中追加,追加比例达84.56%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1421日,区财政厅下达区政府国资委2020年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本注入金809万元未批复,资金也未拨付。

2.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涉及418.2万元。

3.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基本支出中差旅费、办公费等挤占项目支出40.66万元。

4.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邮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超预算列支费用31.81万元。

5.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手续费、印刷费、劳务费等无预算列支费用77.6万元。

6.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的全区国有企业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专项经费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8.09万元。

7.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未报经审批发放党内激励帮扶经费2.1万元。

8.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超标准支付培训费21.89万元。

9.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全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业务经费、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经费等共计71.7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10.2021514日,区政府国资委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结余978.5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财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135.17万元。

2.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违规支付大额现金,涉及200.92万元。

3.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账务处理不及时(付出凭证未记账、跨日借条未记账),致使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差6.49万元。

4.2020年,区政府国资委支付培训费15.47万元无原始凭证。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421日,区政府国资委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挪用财政专项资金363.51万元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如实编报部门决算,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确保决算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追加预算占比过高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早编预算、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切实减少年中追加预算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未及时向监管企业批复预算问题,要求及时将该资本注入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监管企业及时将挪用资金如数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挤占,确需调剂使用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对超预算和无预算列支费用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对扩大开支范围和未报经审批发放党内激励帮扶经费问题,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和发放党内激励帮扶资金;对超标准支付培训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问题,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问题,要求及时对上述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违规支付大额现金问题,要求应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现金;对账务处理不及时,致使账款存在差异问题,要求对发生的费用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确保账款相符;对支付培训费无原始凭证问题,要求对无依据支付的费用进行清理规范;对以前年度审计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问题,要求加强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提出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准确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规范预算支出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尽快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并完善现金管理日常监督制度,对发生的费用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管理制度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大对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内控制度建设等工作的监管,促进各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国资委针对上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政府国资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