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审计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科学民主履行决策程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厅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扎实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17年,审计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围绕政策贯彻落实发挥推动作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安排部署,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分项实施”的组织方式,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等情况,持续跟踪审计,推动了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政策落地,促进了政令畅通。
二是围绕公共资金绩效发挥促进作用。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直9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区直15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持续关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资金分配、预算绩效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等情况,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围绕民生改善发挥保障作用。审计厅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研究制发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全区扶贫审计三年滚动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17个县(区)、51个乡镇、55个扶贫项目进行审计,涉及扶贫资金40多亿元;采取异地交叉审计方式,扎实开展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规范了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维护了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认真开展了自治区本级、拉萨市和昌都市就业专项资金审计,促进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四是围绕权力运行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了7个县和部分市(地)、区直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及市(地)级审计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创新审计结果运用,提请有关部门对5名权力运用不当、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促进了领导干部(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同时,继2016年在林芝开展试点后,2017年我厅投入大量资源和力量,在那曲地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揭示了资源数据不完善、有关工作相对滞后、非法占用资源等问题,及时总结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起草《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为我区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围绕投资绩效发挥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审计机关主导、社会审计参与”的政府投资审计新路子,认真开展尼泊尔“4·25”地震日喀则灾区灾后重建、拉萨河干流整治、区直二期周转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或跟踪审计,累计核减金额9519万元,8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推动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和政策贯彻落实,得到了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六是围绕反腐倡廉发挥利剑作用。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加大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全年上报审计要情12篇,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8件。
七是围绕审计整改发挥建设性作用。我厅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所列9个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8项,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2017年,审计厅把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作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的重要抓手,强化广大审计人员学习培训。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一方面,按照自治区和审计署“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推进依法审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调整充实了审计厅“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另一方面,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及其责任清单和《2017年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方法措施,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机关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考核。
二是提升审计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牢固树立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的执法导向,进一步提升了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同时,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内容,建立审计人员既是执法者也是普法者工作机制,实现审计工作与法制宣传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首先,进一步增强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的自觉性。在年度集中学习计划中大幅度增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党章党规及条例准则等相关专题学习内容,明确规定自学时限、提交学习体会字数、篇数等,保证了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的落实和成效。其次,创新法律学习培训形式。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年初聘请审计署法规司专家在全区审计系统举办为期5天的大型法治培训班,年终依托南京审计大学优质资源,从全区审计系统选派55人在南京审计干部学院参加为期60天的培训。同时,分批次邀请西藏党校、区社科院专家和班子成员不定期讲授法律法规、审计及相关知识,不断加强学习培训。2017年,审计厅组织审计干部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审计专题培训的人数达87人次,占在职干部的85%。第三,积极组织14名初任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法治意识,实现了我厅审计业务干部全员持证上岗。第四,通过对市(地)审计机关的业务检查和全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加强市(地)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培训,厅法规处先后在拉萨、日喀则、山南市和那曲地区审计局开展了法制培训,不断推动提高全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审计行为。审计厅根据中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藏党办发〔2016〕51号)要求,着眼于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建设法治机关,将2016至2017年作为机关制度建设年,大力推进完善审计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完善审计制度各项改革进程。按照中办发〔2016〕58号文件和藏党办发〔2016〕51号文件要求,着眼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了自治区本级部门(含所属单位)和国有企业审计对象数据库,并探索编制了审计项目3年滚动计划;向自治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提交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待通过后即可印发全区有关部门执行;研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
二是进一步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和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2017年,审计厅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机关进一步协作配合,针对移送的个别问题线索,先后召开3次会商会议,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审计厅研究起草的《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经区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已印发全区审计机关执行。
三是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审计厅组织人员修订完善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多项审计业务制度,并对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业务文书复核、审理、审定相关程序进行完善和修订,建立了覆盖审计项目计划立项至审计结果公告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审计业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部署,全面清理涉及审计监督方面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有力指导和监督下,完成了对《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和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厅党组高度重视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程序,先后建立出台多项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审计厅先后修改完善《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审计厅工作规则》,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属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大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管理使用、人事任免等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均在规定范围内充分征求意见,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是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紧密结合审计厅和审计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规程》,明确了我厅建立法律顾问团队目标、方式、人员组成等,积极推进我厅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正在履行聘用前的考核筛选工作。同时,主动与区司法厅对接,积极组建审计厅机关公职律师团队,已有1名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且具有司法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挂靠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进行定向培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审计厅始终坚持以创新精神和法制思维统领审计质量控制全过程,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积极推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必须将审计范围、审计实施时间、审计组成员、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在被审计单位予以公示,进一步加强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
二是扎实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2017年,审计厅组织人员对拉萨等4个市(地)审计局近2年的审计项目质量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形成检查结果,向全区审计系统通报,有力推动了市(地)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
三是狠抓审理过程质量管理。审计厅将项目审理作为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办法,明确审计人员、项目组长、分管领导和审理人员责任,不断拧紧控制审计质量这个“总开关”。2017年,创设了《审计法制与审理工作动态》,将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工作动态形式,在全区审计系统进行通报,有效规范了审计取证、审计底稿编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决定下达等执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审计质量,防范了审计风险。截至目前,审计厅尚未发生一起违反审计程序、审计质量控制不严、处理处罚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件。
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及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审计厅组织专人对厅机关在编在职在岗及从事审计监督工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同时,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实现全厅审计监督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健全权责清单,强化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审计厅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审计,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面监督,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保障了审计的独立性。
一是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继2016年主动公开审计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审计行政服务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后,2017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权利运行流程图岗位职责目录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面督促贯彻落实,实现了权责一致、规范运行。
二是强化审计执法全过程监督。审计厅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明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保障审计独立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审计前廉政谈话、审计期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巡查、审计结束后进行廉政小结、廉政回访、保密安全检查、信访举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审计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及追究办法》,紧盯审计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监督链条,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执法责任,确保审计执法客观公正。
三是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机关自身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要求广大审计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标党纪党规,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对审计一线、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事务的巡查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
2017年,审计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受人力资源限制,在短期内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存在较大压力。二是审计质量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市(地)、县(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三是有效运用审计成果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更高层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审计成果偏少。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审计厅将一如既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厅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审计署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审计署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我厅将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强力推进扶贫审计,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化财政审计,确保公共资金依法安全高效使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推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抓好民生项目审计,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领导干部经济权利运行的监督、始终把维护党纪国法贯穿于审计监督的全过程。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三)积极推进我区审计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审计全覆盖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审计改革创新。加强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扎实开展各项专项审计,进一步建成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等。
(四)加强审计成果挖掘,提高审计质量水平。要牢固树立成果意识,每个审计项目不仅要出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还要树立“两手抓”的理念,通过审计要情揭示反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利用审计信息、专题报告等载体反映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审计整改、审计经验、审计研究、审计宣传等作为提升审计成果的着力点,深度挖掘各项目审计成果,打造一批质量过硬、成果突出的精品审计项目。
(五)坚持以学法用法为统领,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党性修养、法律法规、党风廉政、保密纪律、职业道德、财政财务等内容的培训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思维入脑入心,让法治方式成为行动自觉,不断培养优良作风,增强依法审计的意识,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
(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发扬优良传统,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坚持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着力增强审计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要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