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公告)
(总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3月至5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部门预算总额1675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2162.09万元;据区生态环境厅决算报表反映,预算执行1290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2205.46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3852.5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区生态环境厅在预算管理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追加比例过大,当年追加项目预算2208.46万元占年度总预算3732.84万元的59%。
2.2019年至2021年,“环境监测监管与培训工作经费”项目每年以相同金额65万元编制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固化。
3.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未将援藏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1224.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4.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及其下属单位存在部分经济类分类科目账面支出数与决算数不一致、部分项目合作款收支未纳入账目统一核算等问题,致使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
5.2019年至2021年,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存在虚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涉及资金30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一期建设”等8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2.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未严格按批复的预算科目使用资金,部分预算指标存在混用现象。
3.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集中在当年11月至12月份的项目支出占项目支出总金额的66.26%,预算执行不够均衡。
4.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从培训费等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油料费、值班费等费用39.71万元。
5.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从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0.44万元。
6.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03.32万元。
7.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将2万元电费转嫁给了下属事业单位。
8.2020年,区环境信息中心无预算列支设备购置费用24.04万元。
9.截至2021年4月,区生态环境厅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92.62万元。
(三)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4月,区生态环境厅未及时上缴周转房租金和利息收入46.1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生态环境厅及下属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资金1152.0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实施的西藏自治区机动车管理信息平台项目,未达到支出预算绩效预期目标。
2.截至2020年12月,区生态环境厅援藏资金累计结转结余666.23万元,未能发挥实效。
(六)财会管理方面
1.截至2020年12月,区生态环境厅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挂账长达5年之久,涉及资金37.86万元。
2.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食堂补助经费核算不规范7.02万元。
3.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及下属单位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执行不严。
4.截至2021年3月,年底支出未及时结转。
(七)其他方面
1.截至2021年3月,区生态环境厅仍有18人未纳入公务卡系统管理。
2.截至2021年3月,区生态环境厅下属单位公务车辆超编制3辆,其中区环境监测中心超编1辆、区环境监察总队超编2辆。
3.截至2020年4月,区生态环境厅公务车辆编制15辆,实际使用公务车辆22辆,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务车7辆。
4.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及下属单位长期租用车辆规避编制约束,涉及资金48.44万元。
5.2020年,区生态环境厅加油卡管理不严格。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生态环境厅及所属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合理编制预算,早编细编年度预算,杜绝虚报预算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照本级财政批复的预算规范支出行为,避免基本支出项目化,严禁调剂和挤占预算资金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清理上缴部门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生态环境厅及时将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相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生态环境厅今后应带头并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账外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生态环境厅应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规范厅本级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核算和决算编报等行为,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公务车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生态环境厅应从严控制车辆编制,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推动公务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纠正使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和长期租车的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厅提出了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依规配备办公家具设备;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使用公务车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生态环境厅针对上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