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全区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程(征求意见稿)》《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纸质材料寄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中路17号审计厅法规处(邮编850000);
二、电话联系方式:0891-655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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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程(征求意见稿).wps
2.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