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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0 22:10:17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区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按照区审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区审计厅机关党委

格桑旺加

2

区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驻村点群众

1.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间谍法实施条例、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1.制定区审计厅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1.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2.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3.提高廉政意识。

区审计厅法规处、驻村工作队

黄跃进、刘姗

3

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

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等。

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口头交换意见会议等环节,结合审计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被审计单位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向被审计单位现场普及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财经法规,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

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区审计厅各业务部门

刘大璐、扎西央金、尼玛扎西、巴桑扎西、杨昌梅、白珍、次仁旺堆、卓嘎(社保)、次旦、张枫、卓嘎(投资)、黄利纯

4

区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工作情况。

1.利用区审计厅网站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公告审计结果等。

2.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参加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动态,营造更加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的外部环境。

区审计厅法规处、审理处、各业务部门

黄跃进、达珍、刘大璐、扎西央金、尼玛扎西、巴桑扎西、杨昌梅、白珍、次仁旺堆、卓嘎(社保)、次旦、张枫、卓嘎(投资)、黄利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