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制定“两统筹”实施意见
推进审计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全区审计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近日,西藏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为西藏自治区审计机关推进两统筹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细化了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着重突出“四个围绕”,全面推进“两统筹”工作。一是围绕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加强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不同审计项目、不同审计组、不同审计资源、不同审计机关的统筹融合,实现审干部、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集中有限力量,开展重点内容审计,降低审计成本,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二是围绕重点方面关键环节,抓实抓细“两统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做实做细做好审计方案统筹管理、审计资源统筹整合、传统现场核查和大数据审计统筹融合、审计成果统筹运用、审计整改统筹落实等方面的统筹工作,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三是围绕审计机关之间沟通衔接,着力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区内外跨层级、跨区域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审计计划的衔接,审计成果的共享,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四是围绕组织保障,推进“两统筹”工作落地见效。《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调,狠抓质量管理,加快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两统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