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启动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以审代训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6 20:20:00

 

县级审计机关是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依法设立的,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县级审计机关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起步较晚,截至2019年全区先后共设立56个县区审计机关,基层审计审计人员大多缺乏相应的审计工作经历和专业教育背景。为帮助县区审计机关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加强县区审计机关能力建设,保障县区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县区审计机关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经报请自治区主要领导批准,区审计厅拟利用3年时间分6对56个县区审计局机关主要负责人采取以审代训方式轮训一遍,每批轮训时间2个月左右。

330日,第一期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轮训工作正式启动,拉萨市城关区审计局等12名主要负责人参加首批轮训。审计厅在家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启动工作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孙秀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县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针对轮训工作,专门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0年至2022年度县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轮训工作计划》《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以审代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轮训工作主要采取以审代训和集中授课等方式对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与县级审计机关业务范围密切相关的审计知识培训。参加轮训人员统一编入到审计厅审计组,由相关部门建立审计实务导师制,一对一进行业务指导,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休息日举办审计法律法规、审计质量控制、大数据审计、财政审计、审计写作文书等专题讲座。

会议要求,参加轮训人员要充分把握机会、用心学习、心无旁骛参加轮训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以审代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厅机关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审计实践培训、专题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培训结束前,要做好总结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获得收获、轮训工作取得实效。